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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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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 07: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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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重庆 来自 中国重庆
我们在买房时,售楼处的置业顾问都会提到“赠送面积”,所谓的“赠送面积”一般指的就是露台、飘窗、一层小院、地下室、阁楼、半封闭阳台等。一听到“赠送面积”,瞬间就会俘获许多购买者的芳心,大家自然而然就会觉得这套房子超值。但是,这些面积真的是赠送的吗?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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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面积”一般包括哪些?⑴露台
8 N; s2 V) D4 _露台指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蓬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按照2013年新版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不计入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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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0 o2 N# e" {7 v+ Z⑵飘窗8 ]! ~! O/ d; q/ ?* F0 T% a1 I
飘窗,一般呈矩形或梯形向室外凸起,三面都装有玻璃,窗台的高度比一般的窗户低一些。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不计算建筑面积"。
, ]( Q$ u" x) n' }⑶一层小院
2 Q0 c' p( z m% H" P* \) T小院一般是指一层的小院,可作小花园或开发成菜园,实际上,一层小院应属于公共面积,但是开发商却说是作为赠送面积给购房者。而且购房者的房屋产权证上,也不会有小院的测绘面积。但是开发商在进行出售时,同样是一层带小院的房,送小院的房子单价会略高于不送小院的房子单价。
$ y1 Y0 P' u& _& E⑷阁楼
2 _0 b0 M" T# ?5 W" \# ~* ?+ T阁楼一般位于顶楼,且房屋屋顶有一定的坡度。可以将阁楼设计为储藏室,面积比较大。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6 @6 _( q+ g; A& B- Y! Q
⑸地下室
0 B" j( s+ f% h0 y" S* E地下室即指位于地平面以下的建筑空间,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地下室、半地下室按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所以如果开发商赠送的是小于2.2m的地下室,实际上相当于送了购房者一半的面积。: [ U& Z4 q# Y4 P. ?: ?$ z
⑹半封闭阳台' b3 ^- _4 E+ o) y! L
室外阳台是指在建筑主体外的阳台。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所以,半封闭阳台和地下室一样,如果开发商送的是主体结构外的阳台,也只是送了你一半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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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9 A3 s( i, O' Z* K, j- ` 所以说,公用露台、高度不超过2.1m的飘窗、一层小院和小于1.2m的阁楼,根据国家政策,都是不计入建筑面积的;而真正赠送面积的房子一般单价比较高。例如独立露台等。需要注意的是,赠送面积往往不会写进合同或写进产权证中。没有依据,后期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 p0 Q6 a3 O3 R7 p! _3 o9 [%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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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建议:大家在购房时,不要看到“赠送面积”就盲目的购买,一定要全面考察一下房屋的户型等,保证房屋没有其他的问题。* E3 J7 |# |% o$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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