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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关于2020年12月24日、25日、31日 对我市部分区域实施治安管控的通告 (渝公规〔2020〕4号)
9 R3 T4 N1 ?# R- G: I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同意,依法于2020年12月24日、25日、31日对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高新区的部分区域实施治安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K! U0 v9 k. v. Q" Q% x+ x& [& U& ~一、管控区域
1 h! k0 {; {& ?2 q5 @) |' K7 }渝中区解放碑步行街、来福士广场、洪崖洞,江北区观音桥步行街、九街、江北城,沙坪坝区三峡广场、磁器口、重庆西站、融创文旅城,九龙坡区杨家坪步行街、万象城,南岸区南坪步行街、长嘉汇、烟雨公园,高新区大学城熙街。
" K3 P4 Y8 l0 N6 v: ^( m. X( P* c二、管控措施 - c: ^4 ~8 K2 |! ]5 n* N3 b+ k( \
(一)2020年12月24日、25日、31日10时至次日凌晨2时,管控区域占道停车位禁止停放车辆;18时至次日凌晨2时,渝中区解放碑步行街、洪崖洞和江北区观音桥步行街商业配建停车场(库)禁止临停车辆停放。
4 C' |& V+ K1 O5 S(二)2020年12月24日、25日、31日19时起,减量控制进入渝中区商圈、江北区商圈、沙坪坝商圈、九龙坡商圈、南岸区商圈等运营公交车辆数量;20时起,东水门大桥、千厮门大桥进入渝中区方向禁止车辆及人员通过,两路口、一号桥路口、长江大桥北桥头、凯旋路路口、棉花街下口禁止除公共交通(空车)以外的车辆驶往解放碑方向。 4 ^3 L5 S5 u6 W' i% I8 K/ r
(三)2020年12月24、25日19时30分起、31日19时起,轨道1号线不停靠渝中区朝天门站、小什字站、较场口站、七星岗站、两路口站、沙坪坝区小龙坎站、沙坪坝站,轨道2号线不停靠渝中区较场口站、临江门站,轨道3号线不停靠渝中区两路口站、江北区华新街站、观音桥站、红旗河沟站,轨道6号线不停靠渝中区小什字站、江北区大剧院站、江北城站、红旗河沟站、南岸区上新街站,轨道环线不停靠沙坪坝区沙坪坝站、南岸区上新街站。
2 [ D" }7 \1 F! Y2 i(四)所有进入管控区域人员须佩戴口罩,并配合防疫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6 j0 R- j5 N0 X l7 G9 d3 l(五)管控区域内商场将在12月24日、25日、31日提前1小时停止营业。
! }6 z$ S+ P8 n( D% w(六)充气棒(剑、锤)、“雪花罐”、氢气球等易燃易爆及其他危及公共安全的物品禁止带入管控区;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未经批准在管控区域内非法飞行。 ( l+ e8 A) t2 w0 s. E. l6 {/ e
(七)公安机关将视情对管控区域内人、车流量实施分流管控。 1 F$ x- @3 }! i( \
请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根据通告的相关要求,提前安排好行程,以免影响您的出行,并按照现场民警指挥有序通行。 # H% X8 i& r G( x- t
特此通告 重庆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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