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潼南区农委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对全区22个镇街的33个集市点、170户农资经销商进行百草枯(水剂)农药下架专项清查,标志百草枯(水剂)农药将退出市场,禁止销售。 据了解,百草枯为一种快速灭生性除草剂,具有触杀作用和一定内吸作用,能迅速被植物绿色组织吸收,使其枯死,对非绿色组织没有作用,在土壤中迅速与土壤结合而钝化,对植物根部及多年生地下茎及宿根无效,但其对人毒性极大,且无特效解毒药,口服中毒死亡率可达90%以上。 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2014第1745号公告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撤销百草枯(水剂)登记和生产许可、停止生产,保留母药生产企业水剂出口境外使用登记、允许专供出口生产,2016年7月1日停止水剂在国内销售和使用”。2015年农业部办公厅印发《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十七次全体会议纪要》,规定“将百草枯毒性级别修订为剧毒”。 “百草枯(水剂)农药在潼南区销售量大、使用范围广,通过此次专项清查,已全面下架。”潼南区农委农业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奚仁才表示,对允许销售、使用的百草枯剂型产品(水剂产品除外),也将纳入高毒、高风险农药目录,严格监管,实行定点经营,实名购买。 据统计,此次专项清查全区农资经销商主动交出百草枯(水剂)农药产品1100毫升/瓶211瓶、200毫升/瓶285瓶、50克/袋1592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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