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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被监视了,感觉每天24小时被一双眼睛盯着,毫无隐私可言!”9月3日,在南岸区融侨风临洲A区1栋楼下,业主张女士一见小编就大倒苦水。原来,楼下门面业主在马路边安装的一个摄像头,竟直直地瞄准他们整栋居民楼。 摄像头正对居民阳台 张女士家住一单元一楼,客厅阳台正对着南滨路和鹅公岩长江大桥,闲暇之余,张女士爱在阳台上休息,看看外面的风景。9月2日晚9点多,张女士穿着睡衣坐在阳台上,突然发现二三十米远的绿化带里,有红色灯光一闪一闪的,“就像一双眼睛眨呀眨的,时刻盯着我的一举一动……”张女士心里发毛,惊叫道:“那是什么鬼东西?” 听到张女士的叫声,家人都跑到阳台上观看,借助路边灯光,眼力好的发现,闪着红光的原来是个监控摄像头,镜头直对居民楼。 一举一动岂非全被拍 听说摄像头瞄准居民楼,小区业主QQ群顿时炸开了锅,第二天一早,业主们纷纷跑到现场一探究竟。 3日下午,小编来到风临洲A区1栋楼外,只见一根四五米高的钢柱立在马路边绿化带里,顶部安装了一个摄像头,距居民楼有30多米远,中间隔着一块空坝。 “这个摄像头安得好怪哦,其他地方的摄像头都是朝下,可这个朝上,直对居民楼,不知道要拍什么?”“我们在阳台或窗前活动,一举一动岂不是全被拍下来了,哪里还有什么隐私?”看着这个摄像头,业主们议论纷纷。 业主张女士担忧地说,这个摄像头以前没有,应该是前几天才安的,站在客厅或卧室就可以看到它。以前自己在卧室里可以随意换衣服,自从有了这个摄像头,每次换衣都要拉上窗帘,整天提心吊胆的。 受影响的并非张女士一家。摄像头正对1栋一单元,该单元共有12户业主。业主们说,每天被摄像头正对着,就像24小时被一双“眼睛”盯着,让人十分不自在,在家都不敢随意活动了。 物业:门面业主所为 小编发现,在南岸区马路边及其他公共区域的摄像头,都标有“南岸监控”字样及编号,但这个摄像头没有类似标记,摄像头是谁安的呢?业主们仔细观察,终于发现了蛛丝马迹:地面上有一条长长的印记,那是埋设摄像头线缆所挖的沟,这条沟直通底楼一家门面。业主们分析,这个监控摄像头十有八九是门面业主安装的。 居民张大爷说,楼下3~6号门面和那个门面是同一个业主,最近正在搞装修,这两天停工了,所以无法找到门面业主核实。而小编连续两天前来,也发现门面大门紧闭,拨打门面业主的联系方式,一直无人接听。 小区物业公司一工作人员告诉小编,摄像头既不是物业的,也不是警方或政府机构的,是3~6号门面业主安装的,安装时物业公司并不知情。 没备案 警方将对此展开调查 小编从小区物业公司获悉,1栋楼外的空坝虽然在小区大门外,却在小区红线图内,属于小区业主的公共用地。最近小区业主们商议,打算将此区域改成健身休闲广场。 “这里是公共场所,私人怎么可以随意安装摄像头,监控业主们的生活?”业主们质疑。 昨日下午,业主拨打110报警,南岸铜元局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民警勘查现场后称,警方所安装摄像头都有编号,这个不是警方安装的,也未到派出所备案,警方将对此事展开调查。 据了解,《重庆市社会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规定,私人不得擅自在公共场所和区域安装摄像头,原则上需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相关备案方可进行,对私自安装的,警方一旦发现或接到举报查实,将责令立即拆除。对拒不拆除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强制拆除,同时还将予以行政处罚。 律师:可要求拆除 对于小区业主们的遭遇,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潘兴旺律师称,私人只能在自己所有权或管理权范围内安装摄像头,无权在小区过道、电梯、广场、车库等公共区域安装。摄像头对准居民楼可能窥探到他人隐私,已经涉嫌侵权。 潘律师提醒,如果小区居民觉得自己的隐私受到侵害,可以采取措施保护自己。认为受到监视的居民可以要求拆除摄像头,或者调整摄像头的角度。如果协商无效,可在获取证据后向法院提起诉讼,造成损失的,还可要求对方赔偿。 ■微调查 摄像头不要对准别人家里 近年来,出于自我保护的目的,私人安装摄像头呈不断增长的趋势。面对不断冒出的摄像头,人们有何看法?为此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 汽车销售主管谢先生:自己不在家时,邻居家的摄像头也监控我家房门,挺放心的,没感到有什么不好。 公司职员陈小姐:邻居装修时在阳台装了个摄像头,对着我家窗户,感觉在家都没隐私了。 中学老师艾先生:出门就看到邻居家的摄像头对准楼道,进出时间、同行者、所带物品等都被录下,感觉很不舒服。 大四学生小杨:安装摄像头应划好监控范围,不能超出自己居住或经营的范围,把别人的地盘也纳入监控。 传媒从业人员罗先生:可以在自家门口安装,避免在公共场所安装,同时不要对准别人家里,这样容易窥探到他人隐私。 ■声音 自我保护时不侵犯他人权益 对于私人安装摄像头,重庆工商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王成荣认为,这是一个好现象,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进入物联网时代,对安全也越来越重视,在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是合理合法的。但对于个人来说,安装摄像头主要是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监控区域应当限定在自己所有权或管理权范围内,在自我保护的同时不应侵犯公共利益和他人权益。不过现实中,摄像头安装确实存在不规范的地方,有的人想装就装,随意扩大监控范围,监控角度跑偏,不但涉嫌侵犯别人的隐私权,还可能影响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 ■新闻链接 6类场所区域禁安公共视频 《重庆市社会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规定了6类禁止安装公共视频系统的场所和区域。 1。旅馆和饭店客房、娱乐场所包房。 2。集体和个人宿舍。 3。浴室、更衣室、卫生间、哺乳室等。 4。金融、保险、证券机构内可能泄露客户个人信息的操作区域。 5。选举箱、投票点等附近可以观察到个人意愿表达情况的区域。 6。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场所和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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