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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3 14: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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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老张和老李都喜欢钓鱼,日前两人在同一水库附近钓鱼,因鱼饵盒子问题发生争吵,老李突然倒地,当场死亡,老李的亲属便将老张告上法庭索赔。近日,荣昌法院审结了这起纠纷,最终调解结案,老张赔付1万元。那么问题来了,未发生肢体冲突的争吵引起死亡,到底要不要担责呢?
% u/ @ J. X5 D6 ` 争吵后倒地身亡* t# s2 t. U' @& F6 e6 ?
昨日,小编从荣昌法院了解到,老张和老李均是钓鱼爱好者,今年3月的一天,两人同在荣昌盘龙镇一水库附近钓鱼。老李将鱼饵装到鱼钩上后,就将装有鱼饵的盒子放在一旁。老张路过时,不小心碰到了鱼饵盒子,双方因此发生争吵。/ i. {3 @( e. f9 w5 S3 C
争吵过程中,老张一气之下将鱼饵盒子扔进了水库,没想到一旁的老李突然倒地,当场死亡。- c3 U6 D6 b* C* [
达成调解赔了1万
; F2 ^: i' q* T% b 据了解,老李生于1958年,今年58岁。老李的亲属认为,老李的死因是争吵导致的急火攻心,老张的行为与老李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老张存在过错,应该承担责任。于是,老李的亲属将老张告上法庭索赔,但并没有对老李进行死亡鉴定。
/ @ Z( j& ^7 N+ |4 j. S 庭审中,老张辩称,自己没有过错,吵架是不会导致死亡的,老李的死亡不是自己的行为造成的,且老李死因不明,自己不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7 G f" l# ?! x0 R* s6 t/ A
据了解,庭审中,老李的亲属并没有透露其生前是否患有某种疾病。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老张当场赔偿因老李死亡产生的各项损失共计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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