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39 天 连续签到: 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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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1 09: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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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重庆 来自 中国重庆
为落实《重庆市潼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潼食安办〔2016〕6号)文件精神,由区食安办牵头,区食安办、区综治办、区教委、区公安局、区食药监局、区市政局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潼南区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开展了联合检查。为确保检查行动取得实效,区食安办召开会议对联合检查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联合检查组及时发现问题,做到检查到位,处罚到位,限期整改到位。
本次检查的重点是学校食堂、小卖部及校园周边食品商贩摊点。一是检查校园内外小卖部是否证照齐全,同时对食品采购登记、索票索证、食品保管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体检等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对学校食堂的原材料采购台账、餐具消毒、添加剂使用、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资料进行检查;三是就校园周边食品流动摊点食品原料进行检查。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卧佛中学食堂和新星幼儿园食堂。查看了学校食堂环境、防蝇防鼠防蟑螂三防措施、原料采购索证、食品加工流程、食品留样与餐具消毒、工作人员健康证以及校园周边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的食品添加剂、餐饮器具清洗消毒等情况,并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地方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
此次联合检查是对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的一次净化,也是对校园食品安全隐患的一次整治,更是对学校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一次指导和升格。通过检查,有效提高了辖区学校及食品经营个体户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规范了学校及周边食品市场经营行为,更好地维护了师生的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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