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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 07: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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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重庆 来自 中国重庆
我们在买房时,售楼处的置业顾问都会提到“赠送面积”,所谓的“赠送面积”一般指的就是露台、飘窗、一层小院、地下室、阁楼、半封闭阳台等。一听到“赠送面积”,瞬间就会俘获许多购买者的芳心,大家自然而然就会觉得这套房子超值。但是,这些面积真的是赠送的吗?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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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面积”一般包括哪些?⑴露台
2 N7 J+ O8 u4 B7 T7 w( l8 C: l露台指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蓬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按照2013年新版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不计入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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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飘窗
7 q3 N j4 U3 k2 \飘窗,一般呈矩形或梯形向室外凸起,三面都装有玻璃,窗台的高度比一般的窗户低一些。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不计算建筑面积"。2 n* g, p! N+ m0 g$ Z
⑶一层小院
# h: n3 N V3 a/ s. j2 X小院一般是指一层的小院,可作小花园或开发成菜园,实际上,一层小院应属于公共面积,但是开发商却说是作为赠送面积给购房者。而且购房者的房屋产权证上,也不会有小院的测绘面积。但是开发商在进行出售时,同样是一层带小院的房,送小院的房子单价会略高于不送小院的房子单价。
( ]! _6 G3 q# \2 I⑷阁楼
E# a! b- n* i阁楼一般位于顶楼,且房屋屋顶有一定的坡度。可以将阁楼设计为储藏室,面积比较大。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 F% X0 e, F. a4 {( {* t
⑸地下室' D: s- g0 `6 U3 @& X2 K
地下室即指位于地平面以下的建筑空间,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地下室、半地下室按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所以如果开发商赠送的是小于2.2m的地下室,实际上相当于送了购房者一半的面积。
. W2 n* h& V8 O0 [' E⑹半封闭阳台+ i' y& @2 ?' k8 u7 J8 b) s+ ]+ A
室外阳台是指在建筑主体外的阳台。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所以,半封闭阳台和地下室一样,如果开发商送的是主体结构外的阳台,也只是送了你一半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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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 m5 \: ~& L8 O0 ^! i. j 所以说,公用露台、高度不超过2.1m的飘窗、一层小院和小于1.2m的阁楼,根据国家政策,都是不计入建筑面积的;而真正赠送面积的房子一般单价比较高。例如独立露台等。需要注意的是,赠送面积往往不会写进合同或写进产权证中。没有依据,后期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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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Y: j, w% u6 @( R: u( P- B* E2 h 小编建议:大家在购房时,不要看到“赠送面积”就盲目的购买,一定要全面考察一下房屋的户型等,保证房屋没有其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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