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天干物燥、小心火烛。而驾驶员郭某却没放在心上,开车抽着烟,反掌之间便将自己的车给点着了。 事发时,驾驶员郭某正驾驶一辆轻型货车由开州区赵家街道出发,运送货物至开州城区。旅途无聊,郭某抽烟解闷,随手便将抽剩下的烟蒂扔出了车外。不想,不久之后,便有一股浓烟和焦味儿从后方传来,郭某立刻停车查看,发现车货厢竟燃起来了!由于车上没有配备灭火器,情急之下,郭某竟直接用双手去扑灭火。 ! l( z( m, d& g" D9 c
幸运的是,郭某的窘境正好被重庆高速执法第二支队六大队的巡逻车撞见,巡逻车上的执法人员立即使用随车配备的灭火器帮助郭某进行灭火。由于发现及时,处置得当,火势很快被控制并熄灭。 事后执法人员在郭某的车厢内发现了许多用来保护运输货物的泡沫和纸板,经调查,正是郭某扔出车外的烟蒂飘进了货厢,引燃了车厢内的泡沫和纸板。 所幸执法人员刚好巡逻至此,及时帮郭某将火扑灭,郭某并没有受到太大损失,只是受到了不小的惊吓。不过,由于郭某车上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执法人员按照《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一条一款一项的相关要求对郭某处以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j) |) ?. h" A4 h
执法人员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开车的时候尽量不要抽烟,更不要将烟头扔出车外!同时,所有的车辆都应该按法律规定配备有效的灭火器。 (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记者 熊威) ( u) e% C7 ~ ]- M: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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