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关于2020年12月24日、25日、31日 对我市部分区域实施治安管控的通告 (渝公规〔2020〕4号) 5 u D% [+ H- y. U9 u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同意,依法于2020年12月24日、25日、31日对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高新区的部分区域实施治安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G; X8 ^5 ?% q3 Z
一、管控区域 # w* T3 b( j' b& Y5 Y* K
渝中区解放碑步行街、来福士广场、洪崖洞,江北区观音桥步行街、九街、江北城,沙坪坝区三峡广场、磁器口、重庆西站、融创文旅城,九龙坡区杨家坪步行街、万象城,南岸区南坪步行街、长嘉汇、烟雨公园,高新区大学城熙街。 1 k9 z$ H& R% @+ A( b
二、管控措施
8 l% A8 u5 C: K$ ]4 w3 v(一)2020年12月24日、25日、31日10时至次日凌晨2时,管控区域占道停车位禁止停放车辆;18时至次日凌晨2时,渝中区解放碑步行街、洪崖洞和江北区观音桥步行街商业配建停车场(库)禁止临停车辆停放。
7 ]$ V0 T7 U# u; U+ F, t(二)2020年12月24日、25日、31日19时起,减量控制进入渝中区商圈、江北区商圈、沙坪坝商圈、九龙坡商圈、南岸区商圈等运营公交车辆数量;20时起,东水门大桥、千厮门大桥进入渝中区方向禁止车辆及人员通过,两路口、一号桥路口、长江大桥北桥头、凯旋路路口、棉花街下口禁止除公共交通(空车)以外的车辆驶往解放碑方向。
5 @3 ~* t# A3 S- T" V- |(三)2020年12月24、25日19时30分起、31日19时起,轨道1号线不停靠渝中区朝天门站、小什字站、较场口站、七星岗站、两路口站、沙坪坝区小龙坎站、沙坪坝站,轨道2号线不停靠渝中区较场口站、临江门站,轨道3号线不停靠渝中区两路口站、江北区华新街站、观音桥站、红旗河沟站,轨道6号线不停靠渝中区小什字站、江北区大剧院站、江北城站、红旗河沟站、南岸区上新街站,轨道环线不停靠沙坪坝区沙坪坝站、南岸区上新街站。
; F# k% D _! M5 C. H3 R4 h; Y( ^4 c(四)所有进入管控区域人员须佩戴口罩,并配合防疫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 P' \2 O% @ V( q h
(五)管控区域内商场将在12月24日、25日、31日提前1小时停止营业。
2 M# {2 F: r3 _2 a(六)充气棒(剑、锤)、“雪花罐”、氢气球等易燃易爆及其他危及公共安全的物品禁止带入管控区;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未经批准在管控区域内非法飞行。
; }* y& \: j2 K& i2 e(七)公安机关将视情对管控区域内人、车流量实施分流管控。 7 n( U, k9 d- U% K9 b( J
请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根据通告的相关要求,提前安排好行程,以免影响您的出行,并按照现场民警指挥有序通行。 * D. t+ ?4 |7 ]# @/ U% ?; k( r
特此通告 重庆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19日 ( c/ Q5 {6 `+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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